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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矿立即对照省局文件及公司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存在的以上问题下五定表落实整改,期限5天,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矿业公司机电处。
二、建立完善井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对应。将防爆设备“三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和台帐对应。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入井前,要进行防爆检查,签发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要有记录和登记(沁源矿做的比较好,其它矿可参考学习)。
三、防爆检查是一项长期工作,适时开展机电管理人员、防爆检查员、电钳工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操作技术水平,夯实机电管理基础。
2016年7月5日以来,矿业公司组织机电管理人员对防爆设备及安全仪器进行了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各矿存在的主要及共性问题进行通报:
四、井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管理台帐,没有做到帐、卡、物对应。防爆设备入井登记内容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