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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等级IP54, IP为标记字母,数字5为第一标记数字,4为第二标记数字 第一标记数字表示接触保护和外来物保护等级,第二标记数字表示防水保护等级。
9.特殊型(S):指国家标准未包括的防爆型式。采用该类型的电气设备,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并经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认可,方可按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使用。该类型设备根据实际使用开发研制,可适用于相应的危险环境。
10.粉尘防爆型:采用限制外壳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点燃。
正压外壳(通风、充气型)“p”:在设备的外壳内通入一定压力的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周围的可燃性气体不能进入外壳内部,从而阻止点燃源与爆炸性气体接触,达到防止爆炸的目的。正压型电气设备的的关键措施是设备外壳内部保护性气体(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的压力高于环境的压力至少50Pa。因此,设备需要配置鼓风机、管道和风压继电器等,它一般用于大型电动机和控制开关设备。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 , 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增安型e:如果爆炸性气体和空气必然存在,增安型设备就是消除点燃源。对于普通电动机,如果在其结构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尽力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会发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现象,就可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有引燃源,而可用于爆炸危险环境。以字解义就是“增加安全型”。
2.增安型(e):是在正常时不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设备上采取措施以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其绝缘带电部件的外壳防护不得低于IP44;其裸露带电部件的外壳防护不得低于IP54。它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该类型设备主要用于2区危险环境,部分种类可以用于1区。
3.本质安全型(i):在设备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由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其中,正常工作、发生一个及两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为ia级本质安全型设备; 正常工作及发生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为ib级本质安全型设备。该类型设备只能用于弱电设备中,ia适用于0区、1区、2区危险环境, ib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2)绕线型感应电动及同步电动机采用增安型时,其主体是增安型防爆结构,发生电火花的部分是隔爆或正压型防爆结构。
注:(1)电抗起动器和起动补偿器采用增安型时,是指将隔爆结构的起动运转开关操作部件与增安型防爆结构的电抗线圈或单绕组变压器组成一体的结构。
(2)电磁摩擦制动器采用隔爆型时,是指将制动片、滚筒等机械部分也装入隔爆壳体内者。
(3)在2区的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时,是指除隔爆型外,也包括主要有火花部分为隔爆结构而其外壳为增安型的混合结构。
7.无火花型(n):是在防止危险温度、外壳防护、防冲击、防机械火花、防电缆事故等方面采取措施,以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也不大可能发生引起点燃的故障。该类型设备仅适用于2区危险环境。
8.浇封型(m):将可能产生引起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部分的电气部件,浇封在浇封剂(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增安型防爆电机因设计温升比一般电机高,另外该类电机对继电器保护也有较严格的特殊要求,因此一般情况下也不采用该类电机。
无火花型 ”n”: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形式,这种形式的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和本标准规定的一些条件下(仅指灯具的光源故障条件),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环境。无火花型原来仅指正常工作中不产生火花或电弧的电气设备,例如交流异步电动机,在其基础上采取一些安全措施,例如风扇叶片采用无火花材料,外壳防护等级IP44或IP5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适当加大等。无火花型设备与前述的防爆类型相比,其安全程度稍低一些,它的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
隔爆型和正压型防爆电机由于结构复杂,其价格多高出普通电机一倍以上,并且在检修中要求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因此除在1区危险环境应用外,其它危险环境应不用或尽量少用此类电机。
4.正压型(p):是向外壳内充入带正压的清洁空气、惰性气体或连续通入清洁空气以阻止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的电气设备。正压型设备分为通风、充气、气密等三种型式。保护气体可以是空气、氮气,或其他非可燃气体。其外壳防护不得低于磅四四。其出风口气压或充气气压不得低于196Pa。该类型设备按照保护方法可以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1.隔爆型(d):是具有能承受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而不致受到损坏,而且内部爆炸不致通过外壳上任何结合面或结构孔洞引起外部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把设备可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闭在一个外壳内,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外壳用钢板、铸钢、铝合金、灰铸铁等材料制成。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无火花型防爆电机的结构与普通电机大致相同,只是在外壳防护等级和接线盒结构上要求较高;另外在制造工艺条件上也增加了一些可靠性的措施,因而其可靠性是较高的,其价格在各类防爆电机中最低,只比普通型电机略高;在维修上也同普通电机一样简单,因而可广泛应用于2区危险环境。
隔爆型d:如果爆炸性气体和空气必然存在,对于设备在正常运行时,把能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具有足够强度的隔爆外壳内,就可达到防爆目的,这就是隔爆型。隔爆型电气设备就是:具有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 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的电气设备。
5.油浸型(O):是将可能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带电零、部件浸在绝缘油里,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上方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充油型设备外壳上应有排气孔,孔内不得有杂物;油量必须充足,最低油面以下油面深度不得小于25㎜。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6.充砂型(q):是将细粒状物料充填设备外壳内,令壳内出现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温度或粒料表面温度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充砂型设备的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防护不得低于IP44。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闭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